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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零七折 义无反顾,其逾千钧

妖刀记- 全文阅读 - 第百零七折 义无反顾,其逾千钧

  越浦城北,廿五间园。

  巍峨的黑瓦白墙映着蒙蒙亮的天光,仿佛向地平线的两端无尽绵延。墙里,深浓树冠层层迭迭,反倒是五座最负盛名的五间高阁仍被最后一抹夜色所蔽,连朦胧的轮廓也难见得。

  越浦向来是个不夜之城。

  镇东将军进驻以前,此间夜市、酒楼等通宵达旦,往往要过了三更天才肯消停,城中居民大多晏起,廿五间园所在的封丘门北面一带,多是富人的园林别墅,作息更较寻常百姓来得晚。

  今日却是罕有的例外。五更天不到,廿五间园内便已是灯火通明,所有婢仆忙得不可开交;要不多时,城尹大人梁子同与流影城主独孤天威在大批随从簇拥下,浩浩荡荡开往北门,径朝阿兰山莲觉寺去。

  那捞什子“三乘论法大会”可不是为老百姓办的,只有受邀的王公贵族、豪门仕绅才能与会,上山朝觐的礼数与入宫面圣没什么不同,一样是天未大亮,便赶至阿兰山下递交名帖,待东海道臬台司衙门的人按官衔爵位,一一唱名放行,再由戍警的金吾卫士导引入场。还没轮到的,恁是高官厚爵、王公将相,都得乖乖在山脚下的野棚里待着,谁也大不过皇后娘娘。

  这对没资格接近阿兰山的平民百姓而言,未始不是件好事。大队人马风风火火地出了城门,偌大的廿五间园周遭又恢复平静,连大门前翎羽插冠、手持水火棍的四名城衙公人都恢复平日懒惫的模样,或坐或倚,拄着一边漆红一边漆黑的水火棍猛打瞌睡。

  其中一人没甚睡意,正自无聊,见对面树下有个小摊子,一名黝黑粗壮的少年挑了竹筐担子,也不懂吆喝叫卖,戴着斗笠呆呆坐在树荫下,只是那竹筐里不知所贮何物,频频飘来热炭香,嗅得人饥肠辘辘,满肚子枵鸣擂鼓。

  公人冲他招招手,“喂,你!过来!”

  少年愣了愣,左右张望,听那公人又喊几声,才知唤的是自己,赶紧挑了担子上前。他前后的竹筐里各有一只大瓮,其中一只瓮里装满烧红的木炭,浓厚的炭香一靠近,其余三名公人鼻翼微歙,也接连醒过来。

  “我问你,你那炭炉里煨的什么?不老实交代,老爷打你板子!”唤人的那名官差故意板起脸,狠霸霸问。少年惊呆了,支支吾吾说不出口,另一名衙差看不过眼,用手肘顶了顶同僚,低道:“你没认出么?这摊是徐老头的。”

  那人经他一说,不觉恍然。“徐老头?你是说那个徐……他闺女不是……”见同伴面色微变,想起“那件事”上头是下过封口令的,怕是自己无意间旧痂掀口惹上麻烦,然而毕竟面子放不下,仍端起公门架子,瞠视少年:

  “你是徐老头什么人?”

  方才应口的另一名官差面露不忿,咕哝道:“你管他是谁?赶远些便了,别给大伙儿找事!”那人听同僚叨念,更加拉不下脸,伸手一拦,冷口冷面道:“你别。爷爷呢,就弄清楚他是什么来头!几天都在这儿鬼鬼祟祟的,指不定是贼。”

  少年吓坏了,哆嗦道:“官……官老爷!我……我不是贼!那徐……徐老头病倒啦,说、说要钱治病,顶……顶了摊子给我。别的……别的我不知道!大老爷明鉴,大老爷明鉴!”那人一听放了心,得意洋洋,回头笑顾同僚:

  “是不是?我说嘛,徐老头只一个水嫩嫩的闺女,哪来的黑小子?哈哈哈哈。”见同僚无言转头,心中老大没趣,又问少年道:“喂,你顶了人家的摊,还卖不卖豆腐脑儿?弄几碗给爷们儿尝一尝,滋味好的话,便准你在对面摆摊营生;要坏了爷爷的胃口,打断你两条腿!”

  少年面色铁青,从后筐里取出瓦盅和一块薄薄的小铁片,揭开瓮盖,一股温热饱满的豆香扑鼻而来。他以薄铁片利落地在瓮里刮了刮,斜斜抄起几抹云条乳膏似的雪白豆腐脑儿,往盅里一搁;前筐炭瓮就是现成的火炉,架上一只浅底铁镬,舀一勺用口蘑、带肉牛骨熬成的高汤,加入切细的木耳、榨菜、香芹末子,以冷水调匀的绿豆粉打卤,往盅里一浇,再搁点蒜汁红油绿葱珠,一碗鲜香扑鼻的牛肉豆腐脑儿便完成了。

  官差人手一盅,那覆在豆腐脑儿上的,以绿豆粉、高汤及酱油打出来的卤芡橙红透亮,酱色酥莹如琥珀,匙羹舀落,那卤竟丝毫不泄,仍是盈盈润润地裹覆着豆腐脑儿,葱蒜香被滚烫的卤芡包着一蒸,与豆腐脑的香气、高汤里牛肉口蘑的鲜甜层层迭迭,极富层次。

  为首的公人尝了一口,双目微亮,本欲赞声“好”;又觉才吃一口便软了嘴,难免叫吴老七看不起,传将出去,以后还要做人么?干咳两声,哼道:

  “卤打得不错,但那是锅铲的工夫,学得快。你这豆腐脑儿比起摊子的原主,卤水未免太过,不如过去软滑细嫩,又有苦味儿。徐老头的豆腐脑儿是一绝啊,又香又滑又白又嫩,同他那水灵的闺女一般模样。”口气说不出的淫猥,其他二人听得笑起来。

  先前与他斗口那吴老七尝了一匙,蹙眉道:“是么?我倒觉得挺好。硬些饱嘴有弹性,配上卤芡葱珠口感十足,未必便输了。”正往衣里掏着铜钱,却被为首的官差拦下:“吴老七,合着你同我劳有德干上了,是不?你这是干什么,给你家俩小子积阴德?”另外两人也投以质疑的眼光。吴老七咂咂嘴没接口,低头将豆腐脑儿吃了个干净。

  那官差劳有德压下了他,益发气焰高张,将残盅迭成一摞,见少年伸手来接,冷不防地手一松,“匡”的一响,四只瓦盅在少年脚边摔得粉碎。

  “你这豆腐脑儿烧得不坏,腿子便不打啦,先寄你身上。以后见爷们当差,先烧几碗孝敬,下回再让爷招你,我打烂你的摊儿!”明对少年说话,却有意无意瞟了吴老七一眼,笑意森冷。吴老七知他恼自己多口,再纠缠也只是拖累少年受气而已,索性视而不见,拄着水火棍打盹。

  “多……多谢老爷。”

  劳有德哼笑。这小子不坏,比徐老头识相多了。

  要是他乖乖把闺女送府里,至于闹出人命么?什么样的爹妈养什么样的崽,老的小的一般不识相。城尹公子也非不怜香惜玉,廿五间园里忒多千娇百媚的小尼姑,虽说不上光宗耀祖,起码吃好穿好,还能给家里捎银子,多少人家抢着把女儿送来,就怕公子爷看不上。你徐老头什么玩意儿,装得忒清高!

  “瞧你年纪不大,”他搔搔下巴,怪有趣地打量少年。“本来是干什么的?”

  少年不敢不答,起身在短衣上抹了抹手,低道:“回老爷,在肉铺里打杂。”

  劳有德有些诧异。

  “屠夫的营生好挣钱哪,怎不接着干?”

  “回……回老爷,小人怕……怕杀生,听了人家的劝,改做不见血的营生。”

  官差们面面相觑,静默了一会儿,突然爆出笑声,个个捧着肚子前仰后俯,连吴老七听着都不禁摇头,嘴角微微上扬。劳有德大笑道:“就你这出息,卖豆腐脑儿合适。还不快滚?”

  少年忙不迭将破瓦片收拾好,挑着担子回到树下,被廿五间园的官差一闹,一时也没人敢光顾。少年取了条破旧棉巾拭着满头脸的汗,巾上仿佛还嗅得到一缕淡淡的脂粉香,但他知道巾子的主人不用胭脂水粉,那是她身上的香气,天生便这般好闻。

  他不知不觉停下动作,怔怔坐在树下,回过神时左手已伸入筐底,握住预先藏好的解腕尖刀。就是今天了,少年心想。双双姑娘,你在天有灵,保佑我一定得手,让我剜了那畜生的五脏六腑,开猪膛似的摊满一档,以告慰你们父女俩。

  筐底除了磨得锋利、用布层层裹起的尖刀外,还有一小瓶粗劣的土酒。他对劳有德说了谎话,在城北金桥李家的肉铺里,他从来都是最受器重的学徒,凭一把尖刀便能杀猪解牛。是双双姑娘不爱见血,每次光临豆腐脑摊前无论洗过几次手,她总能嗅到淡淡的血味。

  “不如我不杀猪了,来学……学做豆腐脑儿吧?”有一回,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问,说完立刻低下头,不敢看她俏丽的脸蛋。双双姑娘却只是把他那盅豆腐脑儿搁边上,笑道:“做豆腐脑儿很辛苦的,挣不了几个钱。你年纪轻,前程远大,干什么都比这个强。”

  他对自己当时的犹豫退缩,感到无比痛悔。

  如果那日我在的话--他不止一次如是想,然后自她受辱咬舌、溅得一屋是血的恐怖梦魇之中惊醒,带着满脸的汗渍泪水。

  可惜人生无法重来。如果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不在意自己其貌不扬,不管双双姑娘只当他是每天来吃盅豆腐脑、闲话家常的客人,死也要向她表明心意,那怕什么都得不到……

  杀人毕竟与杀猪不同,他原以为自己需要饮酒宁神,谁知事到临头,心底居然一片寂然,甚至隐隐期待着得手之后的死亡与解脱。

  少年连碰都没碰土酒,正要取出裹刀的布包,瞥见不远处的街角,一名裹着破旧斗蓬、身后背了块床板还是长凳之类物事的汉子,双手抱胸蹲在墙边,精亮的眸光直勾勾地瞅着自己--或说飘着炭香的豆腐脑儿瓮。

  那人已蹲在那儿三天……不,或许更久,只是三天前他才留意起这厮来。少年没读过书,说不出“风尘仆仆”四字,但那人就像是走过了几千里的荒野,并非如乞丐般腌臜,而是满身风霜,透着说不出的阑珊倦意,稍望得一眼,便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家来。

  像越浦这种富饶大城,乞丐可比穷乡僻壤多。少年看过背草席、背铺盖,甚至背几凳等家生的都有,但那人背的物事极怪,足有半人多高,轮廓像是面大楯,又像港口大船所用的巨锚,总之十分厚重,外头用粗布层层裹起,委实看不出是什么。

  他该是饿了罢?少年想。

  双双姑娘走了之后,他辞去肉铺档的差使,揣着东家给他的五两银,跟着徐老头学了大半年,直到徐老头咽下最后一口气,还是他替老人裹的草席掘的坑,一抔一抔地覆着土。老人上门讨女儿,被官差打得遍体鳞伤,能撑过半年,靠的约莫是心中那股子冤。

  这大半年里他们很少说话,兴许也不知该说什么,原本便只是卖豆腐脑儿和买豆腐脑儿的两个人,谈不上熟稔。

  徐老头的活儿不简单,当年他自己拜师做学徒,光浸黄豆磨煮豆浆就学了整整三年,更别提打盐卤,每一步都是心血和功夫;然而不知为何,少年硬在半年间学上了手,做得有模有样。真是怪了,老人想,明明是个没心眼的,也说不上什么天分。

  徐老头从没向他说过一声“谢谢”。

  像这样的年轻小伙,徐老头见多了。个个都是为他那如花似玉的女儿而来,就算盅里盛的是馊水猪食,照样吃得有滋有味,当真糟蹋了他的好手艺……只有他,在双双死后舍弃了能挣钱的肉铺档差使,来到他这苟延残喘的垂死之人身边,重新执起浸煮黄豆的锅鼎,耐着性子磨豆熬浆。

  他们心里想的是一件事,只是都没说出口。

  城尹大人梁子同的公子梁成武喜欢吃咸豆腐脑儿,人尽皆知,及至梁公子惊觉徐老头居然有个标致的女儿之时,已然吃了他几年的牛肉豆腐脑儿。双双出事后,徐老头被打了个半残,廿五间园外便无人再卖这软滑鲜润的可口小吃。但人是有瘾的,就像梁公子并没因为弄死了个摊贩的女儿,从此吃斋礼佛,不再对标致的姑娘下手。

  少年定了定神,动手调配了一盅热腾腾的牛肉豆腐脑儿,端到对街那人跟前。

  “你饿坏了罢?”少年并未因为舍人,显出趾高气昂的优越姿态,倒像交代后事似的,带着某种沉静的觉悟和了然。“慢着吃,不收你钱。小心烫口。”

  那人双手接过,举盅朝他微微一敬,以调羹一匙一匙送入口中,闭目细辨滋味。少年忽然觉得有趣:这人远看像乞丐浪人,近看才发觉他一点也不脏,举止温文,隐有股说不出的贵气,眸里精光慑人,毋须开口便能让人生出敬畏,倒像是什么微服出巡的大人物似的。

  怪的是这样出众的气质,与那身征尘满布、风霜历历的旅装又无扞格,仿佛生来就该是这样,丝毫不显突兀。汉子约莫四五十岁--也许实际更老些--留着满脸落腮胡,却非根根突出如硬戟的“燕髭”,胡根柔软浓密,带着绸缎似的润泽。

  近距离一瞧,其实大汉生得鼻梁挺直、下颔方正,配上旅装密髯,平添几许江湖气息;刮去野人般的大部胡须,换上绣金袍子玉扳指,说是王公侯爵也有人信。

  他一口一口慢慢吃完,双手奉还瓦盅,取出帕子轻按嘴角,拍去沾上胡子的些许残羹。少年更觉得这么做是对的:在人生将尽的当儿,他很高兴自己亲手烹调的最后一碗豆腐脑儿给了一位知味之人,而非园外那些凶狠的官差。

  “卤打得好。”半晌,浪人睁开眼睛,精光迫人的眸子里似有一丝笑意,但口吻认真严肃,浑无半分轻佻。“但豆腐脑儿的盐卤勾得太过了,质地稍硬,还带有一丝卤水的苦味儿,殊为可惜。”

  少年苦笑。

  要不是此地与大门相距甚远,语声难及,他几乎以为大汉是听了官差的话才这么说的。“明儿你试试勾薄些。都说:“豆腐新鲜卤汁肥,一瓯隽味趁朝晖。”口感过硬,可惜了你这轻易不泄的好卤芡。”大汉忽想起什么,从怀里摸出一吊新钱递去,笑道:

  “我忘了给钱。在我来的地方,我们这样的人是不使钱的。”

  看来……还真的是乞丐。少年摇摇头。“都说了不收你钱。”

  “收下罢。”那人笑道:“我明儿还来吃,总不能都不给。”

  “……明儿不开张。你别等啦。”

  “那后天罢?”

  少年突然烦躁起来,端了空碗回头便走。

  “杀人的血味儿,和杀畜生是不一样的。”

  少年愕然停步,回见那人仍是双手跨膝踞于墙角,嘴角抿着一抹笑。

  他不得不走回去,悄悄将手伸至腰后,握住藏于衣下的解腕尖刀--若浪人大声叫嚷起来,他便没机会杀进园里了。为了那捞什子论法大会,越浦几千名官差全出了城,廿五间园只剩下梁家的护院武师,当中还有大半跟着城尹大人上了阿兰山。

  梁成武那畜生身边之人,再不能像今天这样寡少。这是唯一的机会。

  (亮出尖刀,或许能教他别声张?)

  浪人似乎读出他的心思,早一步抬头,笑道:“你认识徐老头多久了?三年,还是五年?”

  少年一愣,讷讷道:“两……两年罢。”其实远远不到。算上两人真正相处的这大半年,他知道有徐老头、有这豆腐脑儿摊子,以及美丽出尘天仙也似的双双姑娘,至多一年加一点。就这么承认自己与徐家父女其实一点也不熟,意外地令少年感到挫折。

  浪人笑着点头。“过去我来越浦,总会光顾徐老头的牛肉汤豆腐脑儿,他女儿还这么小的时候……”他蹲着往眉眼处一比。“我还抱过她。这几年我甚少履迹东海,不想当年的小女娃儿,都出落成大姑娘啦。他们父女俩都是你葬的罢?能不能带我拈炷香?”

  少年深吸了口气,抚过心头又被掀起的一片刺疼。“城南徐家祠堂。你找管事的徐先生问问,他会带你去。我……我今儿有点事。”回头便走。

  “为了一名素昧平生、已然香消玉殒的女子,这么做值得么?”浪人叫住了他,眸中精光暴绽,仿佛沉睡深林的猛虎雄鹰突然苏醒,一字一句都如铜瓜铁锤,重重敲上少年的心版,带着王者一般的慑人威仪,直迫得少年无法喘息:

  “你是她的什么人?是手足、是情人,还是尚未完婚的夫婿?你和徐老头又是什么关系,便要报仇雪恨,轮得到你么?强自出头,是想做英雄?徐老头的女儿若还在世,她会希望你为了替她报仇,牺牲宝贵的性命?”

  少年被连珠炮似的一串急问,不由瞠目结舌,片刻才摇头道:“我没读过书,只会杀猪宰牛,你问的这些,我一个也回答不了。但这事无论谁来问我,再多问我几百几千回,结果还是一样的。我想为双双姑娘做这件事。我只能为双双姑娘做这事了。我只想……只想讨个公道。做不了这事,我一辈子睡不好觉。”

  那人凛凛直视,见少年竟不心虚回避、反而益发坚定起来,冷冷道:“你的行为只得一个字。知不知道是什么?”

  “……是“蠢”罢?”少年苦笑:

  “以前在肉铺,东家常这么说我。”他心知东家对他是极好的。未满师的学徒突然说要走,决计拿不到白花花的五两,就算剐了上档也不值这么多,通常是一顿棍子打将出去,风声一放,一辈子都别想回这行当。

  “你错了。”那人露齿一笑。少年这才注意到他说话有种怪异的口音,脚上的长袎毡靴尖端微翘,怎么看都不像东海本地,甚至央土的款式。“是“义”。你的付出不为自己、不求回报,不在意自己力量渺小,微不足道,只要是该做的事,牺牲性命也想完成,这就是“义无反顾”。”

  那人正色道:“义,是一种高贵的特质。它存在于你的血脉里,终生奔流不息,在软弱时给予力量,在迷惘时指引方向。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如此珍贵的天赐之血,即使拥有,也无法靠娶妻生子将血脉延续下去。“义”是信念,义之血脉,也只能靠信念传承。”

  “义……的信念?”少年喃喃道。

  “在南陵有群人,他们和你一样,流着高贵的凤凰之血--那是南方对“义”之血脉的敬称--与南陵诸封国的国主,同属羽族最高贵的凤之族裔。为了捍卫这份珍贵的信念之血,也为扫除世上的不公不义,他们发誓不娶妻、不荫子、不封爵、不蓄财,荣辱休止,身无长物,终生不渝地奉行这个“义”字,直到阖眼。”

  少年听得迷茫起来,片刻才道:“你……你是这样的人么?”

  “我是。若你愿意,也能成为那样的人。”那人站起身来,少年才发现他生得高大修长,腰窄膀阔,柔软的厚髯浓发迎风飘飘,衬与背后大楯也似的巨物,纵无金缕玉带,仍有着难以言喻的肃穆威压。

  他将蒲扇一般的大手放在少年的肩膀上,眸中笑意温煦。

  “你知道是谁让我来的?”少年摇摇头。

  “是金桥肉铺李的东家。”浪人咧嘴一笑。“他说有个可爱的学徒走了,说不定要做傻事,怎么也劝不下,心里十分挂念。是他同我说了徐老头父女的冤屈,还说这一年多来你天天往廿五间园外跑,只吃一碗豆腐脑儿就走人,只为瞧徐老头的闺女几眼。东家说没见过你那么傻的,喜欢便央人提亲哪,他给你准备了一笔钱,只等你开口。”

  少年一愣一愣,泪水忽如涨潮,突如其来地溢满眼眶。

  “你现在舞刀冲将进去,拼着性命不要,或可刺死那梁成武,然而赔上一条性命不说,难保不牵连无辜人等。万一他的婢仆里也有忠义之人,同样拼着性命不要,也想要阻你一阻,你杀是不杀?”

  少年为之语塞。

  “暗藏尖刀,身死酬仇,那是刺客的行止。刺客可以报仇雪恨,却不能令正义伸张。”那人潇洒一笑,眸光豪烈起来,焕发着难以形容的炽烈光彩,令人胸中血沸:

  “能贯彻“义”之一字,济弱锄强、衡天卫道的,是游侠!”

  ◇ ◇ ◇

  三乘论法的会场,设于莲觉寺的正殿“觉成阿罗汉殿”前。

  偌大的广场上遍铺大片的精磨青石砖,被初升的朝阳一映,古朴温润的暗青光华中似有点点金砂,剎时令人有“足踏西天雷音寺”之感,不止坐上高台的王公贵族赞叹不已,连沿山拾级的各级官员见了,亦都心摇神驰,久难自己。

  觉成阿罗汉殿两侧各有一宏伟偏殿,唤作“十方圆明”、“诸漏虚尽”,三殿呈“冂”字形夹着广场,场内的三座高台依殿势而建,左右两台分作阶梯似的五层,高逾三丈,居间凤台更是直接以觉成阿罗汉殿的阶台为基,搭起四丈来高的髹金镂空彩楼,可容纳五百名金吾卫士层层环绕,围得铁桶也似;顶端四面垂纱,供皇后休憩听法。

  广场中央有座丈余高的五瓣莲台,是佛子与诸位高僧上台说法处。至于莲觉寺举寺上下,俱都张灯结彩,妆点得金碧辉煌,自不待言。

  筹办大会期间,莲觉寺的显义和尚忽传中风噩耗,令抚司大人迟凤钧错愕不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几次登门没见着人。好不容易病情稳定了,迟凤钧亲临寺中一探,果然显义形容枯槁,瘫在床上人事不知,非是借故装病,急坏了焦头烂额的抚司大人。

  所幸几名“显”字的青年僧人十分能干,不但接手张罗,还将显义收藏的法会资金悉数拿出,再加上越浦乌家的银两奥援也及时到位,总算得以增派人手,赶在佛子指定的时间布置完成。连慕容柔见了,也忍不住点头:“人手、场地均是有条不紊,迟大人辛苦。皇后娘娘见得如此盛况,亦当凤心大悦,上表朝廷,为迟大人记上一笔功劳。”

  “岂敢岂敢!”迟凤钧整个人瘦了一圈,原本就清癯的面颊更是微见凹陷,心力交瘁全写在脸上,不觉苦笑:“忒大的差使,下官不敢居功,只求无过。阿兰山下的警跸安全,全靠将军啦。”

  慕容柔面无表情,随行的适君喻拱手道:“抚司大人客气。金吾卫把守山道,严密管制,连我家将军都只能带上这么点人来,今日大会定是滴水不漏,安全得紧,大人毋须担心。”

  自皇后娘娘驾临栖凤馆,阿兰山便只任逐流的金吾卫得以出入,无论慕容柔从谷城大营调来多少人,永远只能驻扎在山下;及至佛子抵达东海的消息传来,为加紧布置场地、打杂办事,金吾卫又征调数千名越浦及附近大小郡县的衙役上山,由越浦城尹梁子同负责指挥,协助迟凤钧处理大小事宜,独独不让镇东将军府插手。

  连慕容柔想抽调万名铁骑增援骁捷营,以备不时之需,皇后娘娘也有意见,派任逐流传口谕,让将军“勿扰军民”。慕容柔只得把这支万人队部署在越浦城外,万一阿兰山生出事端,比之百里外的谷城大营,总能就近相应。

  身为东海文武官员之首,慕容柔天没亮便抵达阿兰山下,随行的除了将军夫人沈素云与随行女伴,还有率穿云直的“风雷别业”之主适君喻,以及李远之、何患子、漆雕利仁等小三绝。以他堂堂东海一镇封疆大吏的身分,排场实不能算大,谁知山脚金吾卫一拦,传达娘娘的旨意:世袭王侯、宗室封爵者,可携随从三十人上山;朝廷一品大员,可携二十人,以下依品秩递减。

  适君喻心头火起,强按怒气,抱拳道:“都统大人,我家将军节制东海,手握精兵十万,虽非宗室,亦属栋梁。不说排场,便为今日大会之贵宾安危,带支百人队上山去,似也不为过。”

  那金吾卫士瞥了瞥手里的名册,休说““奔雷紫电”适君喻”七字讨不了什么人情,怕连慕容柔的面子也不肯买账,仗着有皇后和金吾郎撑腰,不冷不热随意一拱,皮笑肉不笑道:

  “适庄主,真是对不住,小人有皇命在身,上头怎么交代怎么办。适庄主的手下非是官署正制,放这二十人上去,算小人拧了脑袋别腰上,再多没有啦,还望庄主见谅,勿要为难我等。”

  漆雕利仁指着那人,露出白森森的牙一笑,回顾李远之:“他说不要脑袋啦,不如我帮他罢,嗯?”李远之铁青着脸,低声道:“别添乱!这个人不行。”漆雕难掩失望:“又不行?”

  慕容柔无意冲撞皇后一系的人马,摆了摆手,索性只携二十人上山。迟凤钧见他身边随从寥寥,怕任逐流是来真的了,被适君喻挤兑得面上一阵青一阵白,连慕容在皇后跟前都说不上话,何况自己?正想好言劝慰,慕容柔却似不怎么在意,只问:

  “迟大人今儿见过娘娘了么?”

  迟凤钧一愣。“下官一早去栖凤馆,晋见过娘娘了。只恐扰了娘娘用餐梳洗,没敢多待,请过安便即离去。将军何出此问?”慕容柔淡淡一笑:“也没什么。坊间流传,说娘娘近日凤体欠安,想向迟大人打听一下,看看娘娘面色如何,需不需要在越浦另觅良医国手。”

  迟凤钧想了一想,笑道:“将军还请宽怀。下官虽未亲眼见得娘娘的玉容,但听言语间中气十足,呼喝侍女的口吻亦颇为精神,实在不似有症。民间耳语并无根据,将军莫往心里去。”

  (那便是没见着人了。)

  慕容柔点头微笑,不再言语。

  迟凤钧将镇东将军一行安排在右首高台的五阶首座,慕容入场时,率随行众人于莲台前俯首跪拜,向中央凤台的皇后娘娘行朝觐的大礼,直到看台之上传来“将军平身入座”的宣颂,方才起身,但见台顶藕纱飘飘,仍是不见皇后的身影。

  要不多时,一阵喧闹声自山门外漫入,却是独孤天威与梁子同到了。“哎哟我的老天爷!这不是堂堂镇东将军慕容大人么?”独孤天威虽是皇叔,还是依例行完跪拜礼,抬头一见着他,腆着大肚子爬上高台,高声笑道:

  “敢情东海的兵死绝了,将军只带……我看看,一、二、三……这几只小猫忒寒碜,本侯实在数不来,一数便发冷啊!咦,我家耿典卫呢?莫不是教你给弄死了罢?冤!这实在是太冤了!忒有前途的年轻人,死得可怜哪!”一溜烟跑到看台边,大肚腩往护栏一搁,冲着中央的看台攘臂哀叫:

  “皇……嗝……皇后娘娘!本……本侯要申冤!冤哪!”流影城众人俱都面露尴尬,独无横疏影的踪迹。慕容柔知她蒙召留宿栖凤馆,料想亦随之登上凤台,是以不见。

  独孤天威大吵大闹,旁若无人,梁子同赶紧唤随从将他扶下来,对慕容柔笑道:“侯爷一早便喝高啦,将军勿怪。”慕容柔乜他一眼,淡道:“看来城尹大人接待昭信侯,也是鞠躬尽瘁了。”

  梁子同进士登科,舞文弄墨的本领不逊于这位刀笔吏出身的镇东将军,岂不知他言外之意,射的正是“死而后已”的一个“死”字?扶正乌纱整了整蟒袍,不慌不忙道:“下官今日出城,偶见道旁牛蹄印中竟有鲋鱼,不知将军见否?”

  “牛蹄鲋鱼”四字,指的是死期将至。市井流传:琉璃佛子身怀密诏,抵达东海之日,便是镇东将军府易主之时;届时须是将军无头,抑或十万精兵易帜,犹在未定之天。

  民间耳语固不足信,但梁子同是中书大人心腹,自接管越浦以来,这天下五道首屈一指的河港重镇,涓滴油水均未沾过慕容柔的口,直接由梁子同派人解往平望,镇东将军只好变着花样,从五大家身上刮出膏脂来。这话自梁子同口中说出,威吓之意更加露骨,今日封山的又是中书大人的亲弟任逐流,闻者若胆魄不足,怕已是愀然色变。

  慕容柔仅只一笑,怡然道:“东海何处不见鳞介?我倒没特别留意。城尹大人善修佛法,想必已上奏朝廷,欲决央土三江大堤,引水来救鲋鱼了?”梁子同听出他话里“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意思,想起这位镇东将军手段雷厉,常情难度,悻悻闭口,一径冷笑。

  与会的达官显要一一向中央主台行大礼之后,次第入座,忽听一声长长的号角呜鸣,杂以锣钹经声,饶富异国风情。

  山门之外,礼宾官大声诵唱:“镇南将军--到!南陵僧团--到!”远远抬来一乘通体饰银、珠光宝气的软轿,缀满玛瑙翡翠的织锦篷盖之下,似是踞了个小小人儿。及至近处,众人才发现轿上之人一点也不小,生得身躯奇胖,腰围足有三两名成年男子之阔,肤色乌黄,布巾缠头靴尖弯翘,服饰充满南陵风味,连好用香料的习惯也是;软轿之至,迎风送来一股浓烈的焦檀熏香。

  他之所以看起来小,盖因软轿大得惊人,足足要十六人合抬,竟比一辆双驾马车还要大。软轿在莲台前停落,轿上的肥胖男子带着一名六、七岁的男童滚落地面,伏首叩拜:

  “臣--镇南将军蒲宝,叩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高台之上,左金吾卫中郎将任逐流身着正三品紫袍,佩金鱼袋,足蹬官靴、腰跨飞凤剑,似是倾耳听罢纱帐里皇后娘娘的旨意,朗声道:“承旨:镇南将军蒲宝远道而来,跋涉辛苦,平身!”他内功深湛,声音远远送出,纵是场上千人熙攘,仍是清晰可辨。

  “谢娘娘!”蒲宝携了男童,一路气喘吁吁地爬上高台。慕容柔垂眸一瞥,冷哼道:“去南陵看守驿馆,倒成了蕃子模样。”身畔沈素云好奇心起,低声问:“那便是镇南将军蒲宝么?那位……是他的孩子?”

  慕容柔眉心微蹙,片刻摇头。“他不是会随身带儿女的那种人。”

  片刻,蒲宝终于爬上五层台顶,身后随从一批一批涌上,将露台挤得水泄不通,随手一数竟有百余人,排场不可谓之不大。

  独孤天威哇哇大叫:“不是说世袭王侯、宗室封爵,可携随从三十人,区区一名镇南将军,怎让他带了个戏班子上来?”蒲宝得意洋洋,鼓槌般粗短的手指卷着唇上两撇翘胡,呵呵笑道:“本将军此番带了南陵十五国的僧团、使节前来,光是封国宗室便有十来个,我让他们一人分我十五名随从。没法子,胖子怕热又容易喘,人手不够,连轿子都扛不上山。”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他奶奶的!原来是买人头充场面。忒也丢人的事,你干了便干了,居然还有脸说。”

  蒲宝好不容易坐定,隔着独孤天威投来一瞥,遥遥笑道:“慕容将军!许久不见啦,听说你最近给流民搞得挺头痛啊!念在你我份属同僚,若须本将军援手,不妨直言。上天有好生之德,若将百姓驱入死地,恐伤朝廷教化,大是不美。”

  慕容柔从容笑道:“皇上圣明,天下大治,将军一口一个“流民”所指为何,恕本镇听不明白,还请将军指点一二。”蒲宝嘿嘿笑道:“我不知道哇,我也是到了东海才听人说起。原来没有么?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独孤天威听他二人隔空驳火,唾沫星子都掉自己头上了,心中不是滋味,干咳两声,找了个空子插口:“蒲胖子,你在南陵忒多年,就只搞出这么个儿子?长得和你又不像,带出来现什么眼?”他在旁人眼里是胖子,坐到蒲宝身边突然一点也不显得胖,赶紧一口一个“蒲胖子”,丝毫不肯浪费。

  沈素云听他言谈粗鄙,又拿孩子来说笑,大为反感;仔细一瞧,才发现他说得没错,当真是半点也不像。

  那孩子生得唇红齿白,眉目甚是清秀,虽不过六七岁年纪,神色却颇为老成,见现场忒多达官显贵、声势浩大,未露一丝惊怯;紧皱的眉心正中央有道鲜红印痕,宛若剑迹,却是天然生就,十分特别。

  男童身上衣履清洁,头发也梳得齐整,衣料却非绫罗绸缎等昂贵织品,若是镇南将军之子,断不致如此。蒲宝嘻嘻一笑,摸了摸那孩子的发顶,怡然道:“君侯有所不知,去年这孩子在镇南将军府之前拦轿喊冤,说他阿爹教人给杀了,让本将军替他报仇。”众人尽皆称奇。

  独孤天威诧然道:“看不出啊,蒲胖子。你什么时候变得忒有天良,也替人昭雪沉冤了?你要没补最后一句,他爹十之八九是你杀的。故事里总要有个反派不是?”

  蒲宝也不生气,笑瞇瞇地摇手。“这回还真不是我啊!我问这孩子:“是谁……杀了你爹呀?”他报了那人的名号,吓得本将军差点尿裤子,原来是个惹不起的大麻烦。”

  须知南陵一道封国林立,形势复杂,千年以来自行其是,未受过央土皇权的实质统治。自金貔朝在青丘国大败,落得六军崩溃、帝王身死收场,历朝历代对土地无比广衾、风俗大异外地的南陵全境,就只剩下成为“名义上的宗主国”的兴趣。到了太宗时,颇有混一东洲的壮阔雄心,励精图治,对内拔镇撤藩,频频对西山韩阀施压,对外亦向北关、南陵等两道用兵。

  可惜太宗朝的武功乏善可陈,北关最后还是仰仗了染苍群所筑的婴城,免蹈碧蟾王朝的覆辙;南陵诸国彼此倾轧,斗争不休,对抗外敌倒是口径一致,白马王朝陈兵交界,打了几场不痛不痒的小仗,太宗皇帝终于认清南陵不是可以征服的土地,匆匆接受诸国输诚,带着兵疲马困的大军败兴而归。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这一切才突然发生戏剧性的转变。他的名字叫段思宗。

  这位本是南方小县焜阳县丞出身、日后享有“策士将军”美名的南陵节镇,充分利用他过人的才智,凭借着一枝健笔,成功介入了复杂的诸封国情势,并发挥足够的影响力:借兵平叛、调解纷争、扶植国主、分化旧盟……自此,白马王朝的宗主权深入南陵,而不再只是一纸虚文。在段思宗被召回平望,形同软禁失意而死之后,镇南将军府依旧维持他留下的传统,无有兵权;说是开府建牙,其实更像使馆。

  虽说如此,镇南将军到底是封疆大吏,官居一品,光名号就能把现任将军吓得屁滚尿流,不知是何许人?

  蒲宝话一出口,连慕容柔都不禁侧目,暗自留神。一身珠光宝气的镇南将军面不改色,气定神闲道:“那人的本领大得很,身分又高,在南陵可比国主王侯,我是打也打不过,又不能揪几个国主发兵围死他,只恨话说得太满,真个自打嘴巴。”

  “你打的主意还真够卑鄙的。”独孤天威探头冷笑。

  “这算哪门子卑鄙?还有更卑鄙的!”蒲宝啧啧摇头。“他爹同那人决斗之前,居然签下无遗仇生死状,若是不幸落败,还托那人照顾他儿子。他妈的!这下可好,板上钉钉,想栽他个“滥杀无辜”还不成,没戏!”

  “……你是说他卑鄙,还是你卑鄙?”独孤天威听得都没谱了,一下搞不清楚主从。蒲宝正要说到得意处,全不理他的挖苦,嘿嘿笑道:“所幸老天有眼,竟让本将军想到一个法子,三两下便解决了这个难题。”

  “什么法子?”

  “我让这孩子捡了颗石头扔我。”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我虽然很想说“扔得好”,不过恕本侯驽钝,实在看不出扔你一石块算什么好主意,拿这个诓孩子未免不厚道。”

  “拿石子扔镇南将军就是行刺,行刺镇南将军是死罪!”蒲宝大笑:

  “刑审定案,毋须等候秋决,立时便能斩首弃市,绝不容赦!那人既然签了无遗仇生死状,岂能放着托孤的责任不管?只得请我高抬贵手,放了这孩子一马,说什么“只消不违侠义道,什么事都肯做。”

  “我对孩子说:“要杀他呢,我是办不到的,估计世上也没几人能办到。不过世上比死还难过的事情可不少,咱们教他生不如死,也算为你爹报仇啦。””伸手去抚男童的发顶。男童侧首避过,小脸上阴晴不定,不知正转着什么心思。

  他说得洋洋得意,现场却是一片静默。片刻独孤天威才摇头嗤笑:“教你想出这么阴损的法子,这天真是没眼了。”蒲宝乐不可支,显是把这话当成赞美。忽听一把清脆的喉音道:“这孩子……叫什么名儿?”却是沈素云。

  众人被她动听的语声吸引,纷纷转头。蒲宝性好渔色,早听说镇东将军夫人容颜倾世、丽冠群芳,人称“三川第一美人”,丝毫不觉唐突,乐得与她隔空攀谈:“他姓虔,至于名字嘛……喂,你叫什么名儿?本将军日理万机,记不了细琐小事。”男童嘴角紧抿,面色阴沉,竟来个相应不理。

  沈素云怜他年幼失怙,不幸撞在蒲宝手里,被当作挟制他人的工具;换作旁人,或可利用丈夫的权势,将孩子抢救过来,但蒲宝与慕容柔同属天下四镇,官衔无分轩轾,此法恐不可行。她对官场纵无涉猎,也看出蒲宝不与相公相善,只得打消念头,褪下腕上的金丝镯子,交给身畔的红衣少妇:

  “耿夫人,我想送给那孩子一点小玩意儿,权作见面礼。有劳你啦。”

  “是。”

  少妇袅娜而起,众人双目一亮,随即扼腕:这么个雪肤花颜的绝色丽人,方才居然全没留意!镇东将军夫人固然高雅俏丽,然身子纤细,不及少妇玲珑浮凸,腴润可人。这可是天生的尤物啊!

  少妇莲步轻挪,径朝镇南将军的位子走去,所经处众人无不自动分开,让出道路来,个个摒息眦目,呼吸声渐转粗浓,不时传出“骨碌”的吞涎声响,明明场面甚是滑稽,却无人发笑。

  她来到男童身前,拢裙侧蹲下来,丰润的雪股曲线绷紧了滑亮的缎裙,将金丝镯子套在他小小的腕间,柔声笑道:“这是将军夫人送你的见面礼,你好好收着。”男童嗅着她温温香香的吐息,小脸红得像软熟的柿子一样,扭捏道:“我不要。这是姑娘家戴的,我又不是姑娘。”

  少妇笑起来,将金丝掐小了些,以防从他腕上脱落。“这是将军夫人的好意,拒绝别人的好意,人家会难过的。你也不想将军夫人难过,是不?”男童瞥了沈素云一眼,见她美貌温柔,关怀之意溢于言表,胸中忽然涌现一股莫名酸楚,咬牙忍住,沉默地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你便收下,好生保管。”少妇替他整了整衣襟束带,理理鬓丝,笑道:“你好乖啊。叫什么名儿,告诉姊姊可好?我替你向夫人说去,夫人必定欢喜得紧。”

  “我叫无咎。”

  这名艳丽婀娜的红衣少妇,自然是符赤锦了。沈素云爱她陪伴,三乘论法这么重要的场合亦不忘携她同行,慕容柔不忍拂逆妻子,便即应允。符赤锦可不是独个儿来的,弦子照例换上男装,扮成穿云直卫士,混在二十名随从中一并上山,贴身保护将军--自也是耿照的安排。

  符赤锦抚着男童白嫩的面颊,瞇眼笑道:“无咎真是乖孩子。是了,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名字?”无咎尚未回答,一旁始终色瞇瞇地盯着她胸口的蒲宝面色微沉,嘿笑道:“这也是将军夫人要问的么?”状似言笑,眸中殊无笑意。

  符赤锦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慕容柔扬声道:“耿夫人请回。南陵道的闲事,与东海道无关,莫犯在本镇手里,是谁都无所谓。”蒲宝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骚动,礼宾官高颂:“南陵孤竹国伏象公主--到!”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陵富产金银,风俗却尚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输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蒲宝镇守南陵,连软轿都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陵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发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烈焰真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发!

  “这位是……”沈素云没见过那样的发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于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山毛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须发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毛族的特征。

  “孤竹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伏象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于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慕容柔随口解释。

  那伏象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素云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于随行的金缕卫士,当真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

  “南陵之人真是特别,居然能有女王。我若生为孤竹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慕容柔淡然道:“峄阳、孤竹两国历来通婚,已有数代,两家血脉相近,王位正统的问题已逐渐浮现。伏象公主可能是孤竹国主,也可能是峄阳王后,端看谁先找到那样信物。”

  沈素云愕然道:“信物?”

  “嗯,若峄阳先行寻获,便可要求孤竹国履行婚约,将伏象公主嫁往峄阳;如此孤竹余脉未必亲过峄阳国主与公主的子息,日后孤竹一国,岂非峄阳国主的囊中物?反之,信物若扣在孤竹国手里,伏象公主非但不用嫁,还能顺利登基,不管招谁为王夫,子息的血脉都较峄阳浓厚,则国土、宗庙无虞矣。”

  沈素云心思机敏,略微一想,登时明白其中关窍,叹道:“娶妻嫁郎,也有这么多算计么?”触动心弦,眼角不敢多看夫婿神情;勉强一笑,赶紧转移话题。“真希望那信物最后是落在公主手里,要不永远找不着也好。”

  “失于战乱,已不好找了。伏象公主便是以此为由,迄今仍拒峄阳催婚。”

  “那是什么样的信物?”

  “是把宝刀。”慕容柔道:“刀名唤作“神术”。”

  符赤锦闻言一震,耿照对她说过的那些事突然自己兜串了起来,爱郎口中那位红发女郎与眼前红发雪肤、金缕玉带的伏象公主形象一霎重迭,再也清晰不过。

  --是她!

  (原来,她便是南陵孤竹国的伏象公主!)

  ◇ ◇ ◇

  耿照一行六人出了小院,夺路而逃。

  阿妍姑娘身无武功,由韩雪色扶持,偏偏他的内力又几近于无,纵使腿长步阔,却比不上施展轻功冲刺;风篁内腑新创,一条胳膊勾着耿照,半拖半跑,状况也极不妙。相较之下,聂、沐二少因一时大意,被耿照打得吐血,毕竟伤势较轻,沐云色还能帮着掺扶风篁,由聂雨色负责断后。

  耿照的目标,是越浦北门的卫所。

  那里驻扎了超过五百人的城门戍卫,就算不敌黑衣人神出鬼没,北门外还有三十名巡检营铁骑等待接应--这是为防止风篁与奇宫门人的冲突扩大,或任一方抢了碧鲮绡就跑才预作的安排,此际居然派上用场。巡检营的弟兄出自谷城大营的铁骑军精锐,不比寻常兵丁衙役,一什一伍并辔冲锋,连耿照自己都没把握全身而退;指挥得宜,应该制服黑衣怪客。

  按目前的脚程估算,徒步抵达北门最少需要一刻钟,这令耿照无论如何都轻松不起来。

  黑衣人下在他脉中的禁制虽被强行冲破,但原本就已不稳定、如沸水炸锅般的澎湃内息,眼下更是汹涌难制。耿照在奔跑间,不时觉得视界里血红一片,胸口闷胀欲裂,颅中嗡嗡异响竟无止时,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下一瞬间便要破体而出,光是要维持清醒已是不易。

  但他现在不能倒下。

  身为六人中唯一尚称完整的战力,他必须在最坏的时刻挺身而出--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来得如此飞快。

  “不好!”队伍最末的聂雨色回头一瞥,蓦地脚下踉跄,几乎栽倒,沐云色赶紧搀扶,蹙眉道:“怎么了,二师兄?”聂雨色抹去嘴角鲜血,冷道:“妈的,阵全破了……这厮好厉害!”忽尔回神,急急推着小师弟,咬牙拔腿:“走……快走!他来了……快、快、快!”

  急促的迭声由一个冷静的人口里迸出,听来倍觉惊心。六人沿着一面白墙向前狂奔,却仿佛不见尽头,耿照心头掠过一抹异悚,回头时不及出声,聂、沐二人无声倒地,随即半身一沉,风篁便已不动;他连擎住“藏锋”的念头都未生出,来人已和他对了一掌,借势掠向前方!

  掌力比预期更轻。或许是因为他体内奔腾的内力……思绪未停,雷殛般的激痛掠过耿照的左半边身躯,仿佛同时被几枚小指粗细的锋锐钢钉贯穿身体,痛得他眼前一白,兀自维持右掌接敌的姿势,左膝脱力砸落地面。

  黑衣人攻击的目标,从来就不是他轰出的右掌。

  耿照仿佛连左眼视物的机能都被剥夺,映入右眼的影像毫无距离感,倒地的韩雪色与黑衣人的身形平平相迭,几乎分不出远近,只有阿妍姑娘被惊怖所攫的惨白娇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一团温软喷香之物撞入怀里,他才本能回臂,堪堪接住佳人。

  韩雪色再一次发挥了易于常人的明断果决,在遇袭的瞬间,将爱侣推给了现场最后一个可能有机会保护她的人,以及她腰间那条碧鲮绡。此一时机的拿捏判断甚至出乎黑衣人意料,竟尔手到功成,间隙不容一发。

  “好家伙。”黑衣人眼带赞许,踢了伏地的奇宫之主一脚,朝倚墙支撑的耿照走去。耿照的左半身已由剧痛转为麻痹,但丝毫无助于出手御敌,他唯一能动的右臂搂着阿妍姑娘,试图用身体遮护她,边拖着麻木不仁的左腿向后挪去。

  绝望如影子般黏着他,自脚下拉出黑黝黝的一片,缓缓向下沉。

  “你做什么?”

  由背后传来的嗓音,嘶嘎里带着尖亢,是个才刚长出喉结、初初变声的少年。

  黑衣人停下脚步。当然不是因为少年,而是少年身畔那名浪人装束、身后背着一面大楯似的斗蓬男子。虽然素未谋面,但他一眼便认出此人是谁,正评估与他为敌会否是此行最大的失误。

  “……救人。”

  浪人回答着少年,一边解下背后巨物的系带,“铿!”一声掼在身前,底部陷地足有三寸,可见其沉。浪人仿佛一点也不觉得重,双掌交迭,拄着那巨楯也似、高至胸膈交界的庞然巨物,满面的柔软浓须里抿着一抹从容笑意。

  --此人善战,更甚传闻。

  (棘手!)

  黑衣人默默增列了一条不战的理由,少年却不知他心中计较,又问浪人:“你怎么知道他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行侠仗义,须有足够的智慧。情况紧急又无法分辨对错时,先救弱者,令其无伤,再来论断公道。”那人笑道:“不过这会儿用不上什么智慧,白日覆面、袭击女子之人,肯定不是好东西。你且站旁些,不会耽搁很久。”扯开系结,粗布“唰”的一声滑落。

  那长及胸口、宽逾腰肢,无比沉重的巨物,竟非大楯,而是一把剑。超过三尺的剑柄比杯口还粗,剑锷形如钟磬,比一面手盾还大,两侧伸出犄角般的斜长护手,末端长度超过剑柄的一半,远看浑似隶体的“天”字。

  镂空的剑鞘亦十分古朴,其上镶满龙眼大小的铜钉,恍若钟鼎古器。比成人大腿还粗的剑身插在鞘里,霜亮冷冽的钢色映着铜色,衬与剑柄那两条吴钩戟枝般的斜飞护手,像是个拉长倒写的“鼎”字,耿照蓦地想起一个人来。

  --如天如鼎,剑逾千钧!

  (如果是他……便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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