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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万神血咒

龙战士传说- 全文阅读 - 第六章 万神血咒

  坐在家里的床上里,我缓缓地“消化”、“吸收”着七世祖先留给我的记忆。那晚,我一下得到了近三百年的记忆,如此强大的冲击,差点没有让我精神分裂。这三天来,我一直待在家中静思,好将乱掉了的思维理清。

  先祖们把七世的记忆留在记忆之中,是希望后代们能从这些记忆中获得帮助,找到解除万神血咒的方法,改变龙战士英年早逝的命运。但三百年的记忆实在是太庞大了,三天的苦思并不能将他们完全消化,我这三天只是把它们封入自己的意识深处,以后再慢慢地吸收。

  我的身体在度过了那荒唐的一夜后开始褪皮,我换了一身的皮肤。幸好,新生的皮肤还是人的皮肤,只是它更有光泽,也更有弹性,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成为像龙的外表一样的鳞甲。

  “还好没有变成半龙半人的怪物,否则希拉和安达一定会不喜欢我的。”一想到安达,我心中就觉得有点愧疚,那晚我是弄得太凶了,害得刚破身的她第二天都下不了床。不过我们之间在捅破了这层窗纸之后,关系变得更亲密了。

  这三天来,我几乎没有下过床,全是安达在照顾我的饮食,自然,这三天对我们俩来说也腔奶莆薇叩娜?臁?

  我以龙战士变身的形态,闭着双眼睛坐在床头,手中握着逆鳞,感受着从它身上传来的奇异的力量,逆鳞是有生命的,它现在和我已完全溶为一体,和我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一起愤怒,它是我最亲密的伙伴,也是我肉体的一部分。

  嗒嗒!

  脚步声传来,来的人不是安达,她刚出去为我准备今晚的晚饭。

  声音我很熟悉,凭着成为龙战士之后增强的心灵感应能力,我已知道他是谁,来的人是我的义父,希斯菲尔德。

  “你的情况好像很不错啊!”义父的声音出现在门口,他依然是老样子,穿着邋邋遢遢的,衣服的下摆一半在外,一半在裤子里面,大前门(裤裆的拉链)也没有关好,真是有伤风化!就算是从最穷的乡下进城的老农民,打扮也要比他像样得多。

  懒人也有懒人的理由,而且他的理由很充分:我是一个泄露天机的星见,一个星象师,成天与天作对,我又没有做多少的好事来补偿我的过失,所以我只好自我虐待,以免受到天谴。

  这也叫理由?但他是可以预知别人命运的星见,一代星象学大师,所以嘛,这种不是理由的理由却也被大多数的人所接受,只有那个和他一样的星见九凝或像我这样明白他的底细人才对此嗤之以鼻。

  根本是自己太懒的缘故嘛!

  “是你啊,义父。”我睁开双眼说道,希斯菲尔德能成为我的义父,是因为他是父亲生前的好友,而且他那吊儿郎当的性格很合我的口味,我才会认他做义父的。

  小时候,我在外面闯了祸,被父亲追打时,我都是逃到他那儿去躲藏,每一次,我出了什么事,也都是义父出面向父亲求情说好话,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已和父子无异。

  “你到底还是成了龙战士。”看着我背后龙的双翼,义父说。

  “没办法,不知道我将来会是如何一个结局,是如何的不得善终。”

  我摸着背后的肉翼,苦笑了一下。

  “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多少人盼还盼不来呢!”他笑着打了个哈哈。

  “哼!”我不满地哼了下鼻子。

  “不要担心啊,你一定会战胜那个诅咒的,我看到了你的未来。”

  “别再骗我了,这句话你不知对多少个龙战士说过了,”我揭了他的老底,卖狗皮膏药的星象师。

  “哈哈……”义父老脸一红,突然正容地对我说,“这几天你都和安达在一起?”看来他已知道我和安达的关系了。

  这回轮到我脸红了。

  “有什么好脸红的,什么道德礼教,什么清规戒律,全他妈的狗屁,你想要谁,就娶谁,男子汉大丈夫当如此。”他就是这个性格,否则我也不会认他做义父的。

  “为老不尊的混蛋!”我暗暗地咕了一句。

  “好色的淫虫!”义父哈哈大笑地回应我,我们以一种男人独有的方式一起大声地笑了起来。

  “我回来了!”安达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义父像孩童一般地向我顽皮地眨了眨眼睛。

  “是你。”看到突然出现的校长,安达像偷吃了糖果被人当场捉住的小孩子一样,脸也红了。

  “没事的。”我怎会让佳人受窘,急忙上前抱住她解释,“义父支持我们!”我大声说。

  “哈哈,将来我来做你们的证婚人!”老家伙两眼色迷迷地盯着安达不放,羞得她几乎要找条缝钻进去。安达受了我的滋润后,脸上多了道过去没有的神采,美得更加艳丽动人了,难怪连义父这样修行一生的狗屁星见大师也要看呆了,口水流了一地。

  “你真是艳福不浅啊!”吃晚饭的时候,他还不住偷偷地凑过耳朵地对我说,气得我直在下面踢他的脚,安达就在边上啊。

  “和我一起走走吧!我有话要说。”义父对送他出门的我说。

  ※※※※

  天上的月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绿荫小道上,斑斑点点的,走在上面,给人一种虚幻交错的感觉。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义父说,“你想知道有没有方法解开那个诅咒?”

  我点了点头,虽然我现在还年青,可是知道自己头上悬着一把随时会掉下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那也是很恐怖的一件事。

  “你有七世祖先的记忆,应该知道那个诅咒是什么。”义父也收起了玩世不恭的心态。

  我踩着并不太平坦的道路,抬起腿,狠狠地将脚下的一块石子踢到了远处。我从七位祖先的记忆里知道,万神血咒是神加在可以将人的潜力无限扩大到极限的哈姆巴石上的一个诅咒。

  神在世界诞生之时,就是吸收了这种力量而成为神的(见前传)。为了防止别的生物吸收了哈姆巴石上那神秘的力量而超越自己,神在连自己也无法毁灭的哈姆巴石上施加了这世界上最恶毒的诅咒--万神血咒,他们要让任何胆敢挑战神的权威的生物不得好死。

  下咒,是一种古老的巫术,再高明的咒术都离不开三个要素:降主(下咒的人),降种(施咒的物质)和受主(被施咒的人或物)。

  这个血咒的降主是世上所有的神,受主,是残余在世上数量少得可怜的哈姆巴石。普通人下降术,降种,一般用的是各种的蛊毒之类的。但这种方法下的诅咒,威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威力不断地减弱以至消失。

  但身为创世之神,当然也有非常之法。神用的降种,不是任何可以触摸的实体物质,而是虚幻却又存在的,无法消失降种。那是一种意念,世上所有死于非命的生物临死之前产生的怨气,饱含无限仇恨力量的怨气。

  神以自己的鲜血为契约,牵动世上所有的怨气加在了哈姆巴石之上,这就是万神血咒的由来。

  仇恨的力量就算是经过再漫长的岁月也难以消失;这世上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方法可以化解仇恨;任何吸收了哈姆巴石力量的人,都无法逃脱世上所有怨气的诅咒。

  “神的方法好聪明,好绝!”义父苦笑着摇了摇头,“神真的不愧为神,这种方法也想得出来!”

  当年我的祖先卡鲁兹吸收了能让人体潜力无限增大的哈姆巴石的力量而成为龙战士之时,诅咒也就降临到了他的身上。哈姆巴石的力量可以被遗传下来,诅咒也随着龙战士血缘的延续而一代代地传下去,一直传到我的身上。

  “真的没法子解咒吗?”我开口问道。

  “你难道不知道吗?”义父有些惊异地看着我。

  “什么?”我有点奇怪。

  “哦!”他做了个恍然大悟状,“也难怪,他们宁可自己死都不愿意用这个方法,你不知道也不足为奇了。”

  “什么方法?”听到有办法解咒,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有救了!

  “别高兴得太早,我只是说有可能。”义父再次地苦笑了一下,玩世不恭的他很少有这种神情的。

  “当年创出龙战士的十贤者之首,智贤者丹玛斯,就曾想出了一个解开诅咒的终极回复魔法,一个很残忍,也很悲伤无奈的终极回复魔法。”义父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明月,眼里充满了悲哀。

  “那个魔法,真的是很残忍,很无聊!”

  我有点垂头丧气地走回家来,义父说那个可能解除诅咒的魔法真的是残忍至极,难怪那几十位龙战士宁可死去也不愿用,我也是不会用这种方法解除身上所受的诅咒的。看来,我也要像七位祖先一样,难逃英年早逝的命运了。

  “不要气馁啊,你是最有希望战胜那个诅咒的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义父这么地安慰我,他倒是以极认真的态度对我说的,可是我总觉得他像是在骗我。

  “最好的东西往往只有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时,人们才会感觉到它的宝贵,你要好好地把握住了。”临走时,义父意味深长地对我说了一句,此时我已全无心情再听下去了。

  “你回来了!”看到回来的我,安达温暖的微笑出现在面前。

  望着安达美如天使般的面孔,我邪邪地一笑。

  “啊!干什么啊,不要啊,你又来了!”

  我突然拦腰抱起了安达,朝卧房走去。他妈的,管他什么诅咒的,人不风流枉少年,今朝有酒今朝醉,趁现在年青,先在有生之年,多上几个美女,多弄破几个少女的处女膜再说!

  我的心中下了世上最邪恶的决心。

  ※※※※

  “咕吱!咕吱!”

  鸟儿的叫声把我从睡眠中惊醒,天亮才蒙蒙亮。

  我小心地将自己从和我四肢紧紧地交缠在一起的安达的身体抽出来,她还在沉沉地睡着。

  “对不起。”

  我轻轻地吻了她的耳珠一下,昨晚真是太疯了,我把安达当成了泄欲的机器,不停地征伐,就像是个色情狂一般。

  “真是有点颓废啊!”我自己对自己说,

  “可不能再这样了!我要好好地努力!”

  “没有人可以改变我的命运,我的命运只受我自己掌握!”

  “我要逆天改命!”

  我给自己立下了这一人生的宏伟目标。我煮了早餐独个儿吃,也想给安达再煮一份,这可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给女孩子煮东西。

  “哇,怎么这么难吃啊?”这几天吃惯了安达做的美食,自己做的垃圾食品当然就下不了肚了。

  “哈哈,我可真是个天才啊!”

  走在上学的路上,想着自己早上为安达准备的早餐,心中真是得意万分。我把无法吃下的食物全扔了,然后溜到外面花钱饱餐了一顿,再带了一份回来重新下锅回炉,厚颜无耻地装做是自己煮的,好让还在沉睡中的美女醒来高兴。

  现在的我,凭着我体内龙战士的力量和七世先祖的记忆,苍龙学院已没有什么可以教我的了。不过一个人无事可做,还是上学比较好,至少还可以和那些狐朋狗友们混在一起,不觉得寂寞。早上刚下的自我鼓励又成了三分钟的热度,全被我抛到脑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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